| 您的位置: 洪恩在线 -> 继续教育 -> 会计考证 -> 会计实务 |
|
请给我们来信! 我要发言 |
怎样办理税务登记?
|
|
企业发生以上税务登记表中内容的变化,需在自工商部门办理登记之日起30日内(不需在工商部门登记处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变更或发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变更税务登记。 三、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发生停业、破产、解散、撤销以及依法应当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应当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对未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应在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告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四、停业、复业登记 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限内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停业登记,并如实填写申请停业登记表。 纳税人在恢复民生、经营之前,应向税务机关提出复业登记申请。 |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