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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教自考对学位考试的规定
浙江省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要参加学位考试,考试科目为一门外语、一门基础课、二门专业课共4门课程。
四门主干课程每门均达到70分以上者可免去学位考试。本科段自学考试中免考外语的学员,如在高校就读时获得外语等级考试三四、六级证书者可免予参加学位外语考试。凡未达到上述免考条件者均必须参加主考院校组织的学位主干课程考试。
附:各专业学位考试主干课程
行政管理:外语、政治学原理、行政管理学、人事行政学。
金融本科:外语、货币银行学、西方金融实务、国际金融。
法律本科:外语、法学基础理论、民法学、行政法学。
统计本科:外语、数据处理概论、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统计、专业统计(工或商)。
会计本科:外语、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学。(主考:浙江财经学院)
汉语言文学本科:古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史、文学概论、外语。
英语本科:高年级英语、翻译、作文、第二外语。
机电一体化本科:外语、机床数探系统、电子技术基础、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注:金融专业考生如欲申请学位,国际金融与西方金融实务二门选考课均需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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