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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教自考宾馆(酒店)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有调整


  
  上海高自考宾馆(酒店)管理专业(专科)从2001年上半年起将调整为饭店管理专业(专科),并按新计划组织考试。新设置的公共政治课与全国同步,已于2000年起实施。
  
  自2001年上半年起,原宾馆(酒店)管理专业(专科)与饭店管理专业(专科)中相同及相近课程(含毕业实习)的学分和毕业总学分均按新计划。
  
  自2001年上半年起,报考饭店管理专业(专科)的考生以及此前曾报考原宾馆(酒店)管理专业(专科)但无及格课程考籍者必须全部按新计划报考。在2000年底前已取得原宾馆(酒店)管理专业(专科)至少一门课程及格的老考生,可按新原考试计划对应表中的“新计划”报考:未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可报考所对应的新计划课程;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可对应顶替新计划课程。
  
  在2000年内,该专业老考生的毕业条件:公共政治课课程由原课程:哲学、政治经济学改为新课程: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和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其中,已通过原两门公共政治课程的,可顶替新三门公共政治课程;已通过原哲学或政治经济学课程的,可分别顶替新计划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或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该专业的其他课程不变,且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7门(含实践环节考核)、总学分不得少于76学分。

  自2001年上半年起,饭店管理专业(专科)的所有考生均按新计划(老考生含对应课程)毕业,且考试课程不得少于16门(不包括毕业实习)、总学分不得少于77学分。

 

原宾馆(酒店)管理专业(专科)与饭店管理专业(专科)
考试计划对应表

原计划

新计划

序号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哲学

4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政治经济学

6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见说明③

5

大学语文

 

大学语文(专)

4

 

6

公共外语(二)

 

公共外语(二)

14

 

7

专业外语

4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含上机考核2学分

8

旅游经济学

 

旅游经济学

5

 

9

旅游企业会计

 

旅游与饭店会计

6

 

10

现代饭店管理

 

饭店管理概论

5

 

11

旅游法规(宾)

 

旅游法规

4

 

12

旅游心理学(宾、导)

 

旅游心理学

4

 

13

饭店营销学

 

市场营销学

5

 

14

饭店餐馆管理

 

饭店餐饮管理

4

 

15

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

 

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

4

 

16

旅游学概论(宾、导)

4

中外民俗

4

 

17

公共关系学(宾、导)

4

     
 

实践环节考核

 

毕业实习

不计学分

3个月,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合计:

 

16

77学分

 

 
   说明:
  
   ① 已通过序号16、17左列任意一门课程,可顶替序号16右列“中国民俗”课程;已通过序号16、17左列二门课程,除了可顶替序号16右列课程外,另一门课程的学分可计入毕业总学分。

   ② 已通过序号4左列原“政治经济学”课程,自2001年上半年起只能对应顶替序号4右列新计划中的“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不能顶替序号2右列新计划中的“邓小平理论概论”课程。

   ③ 表中“学分”左、右列分别注明,左列空缺者2001年起统一以新计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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