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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1—2005年高教自考饭店管理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从事饭店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饭店经营与管理实际的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要求相一致。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18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87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饭店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序号
考试课程
学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邓小平理论概论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大学语文(专)
计算机应用基础
中外民俗
旅游学概论
管理学基础
旅游经济学
英语(二)
英语听说
旅游法规
旅游与饭店会计
市场营销学
饭店管理概论
饭店餐饮管理
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
3
3
2
6
4
4
4
4
4
5
14
6
4
6
5
5
4
4

含时事
毕业实习
  
   说明:毕业实习3个月,并写出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报告。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办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执行的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序号
1996—2000年考试计划
课程及学分
2001—2005年考试计划
课程及学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哲学      6
大学语文    4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旅游学概论   4
管理学基础   4
旅游经济学   4
旅游专业英语  8
基础英语    6
旅游应用文写作 3
英语听说    6
旅游法规    3
公共关系学   4
旅游市场营销  3
饭店管理    4
餐饮管理    4
客房管理    4
企业会计学   6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大学语文(专)   4
计算机应用基础   4
旅游学概论     4
管理学基础     4
旅游经济学     5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
英语(二)     14

英语听说      6
旅游法规      4
中外民俗      4
市场营销学     5
饭店管理概论    5
饭店餐饮管理    4
饭店前厅与客房管理 4
旅游与饭店会计   6
  
   说明:2000年底前取得了基础英语和旅游应用文写作两门课程合格成绩的,方可替代本计划中的英语(二)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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