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洪恩在线 -> 继续教育 -> 自学考试 -> 考纲计划 |
|
|
北京市2001—2005年高教自考中医学专业(专科)考试计划
四、考试方式 1. 除实验课程外,其他课程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 考试成绩由北京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 实验、实习课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课程的实验课。全部笔试课程及实验课程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临床实习。临床实习在指定的区(县)级以上医院脱产6个月集中进行。实习结束后进行临床考核。考核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成绩,不合格者重新进行考核。 五、新旧考试计划的衔接 本考试计划只与1996-2000年度考试计划相衔接,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自学考试课程(除另有规定外)按下表规定替代。
*注:1996-2000年考试计划选考组中五选二考试课程通过其中两门者在2001-2005年考试计划的选考组中除课程名称相同的可直接顶替外,剩下一门课程可顶替“诊断学基础”课程(6学分) 六、报考条件及办法 1. 具有中医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医临床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本市中医在职从业人员。 2. 已取得开业执照并已开业三年(含三年)以上的本市中医从业人员。 3. 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开业中医人员须持本人开业执照原件)、单位介绍信、三张一寸免冠照片,到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在所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考。
|
|||||||||||||||||||||||
| 【关闭窗口】 | |